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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协会章程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协会章程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日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协会是在院团委以及电信学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由学生自发组织起来的校社团,主要目的是培养具有竞争意识、开拓精神和全面发展的新世纪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同时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的理论与实践能力,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大学生在树立实践意识的同时提高自身能力,在学习汽车,了解汽车的基础上提高实践动手能力,把自己打造成全面的人才,为社会主义建设献上自己的微薄之力,已成熟自信的风貌走向社会。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汽车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条例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必须符合履行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绝不做有损伤我院的名誉在此之下进行工作。

第二条:组织各类与汽车相关的学术研究及活动,为会员及广大同学服务的综合性社团。

第三条:协会任务,根据协会宗旨及学校安排与校内外各界合作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并发挥我校职业优势有计划有重点的在校内开展各项活动。培养校园内良好的汽车文化氛围,从而促进校园精神文化和社团文化建设做贡献。

第四条:协会宗旨:弘扬汽车文化、传播汽车知识

第五条:协会会风:团结 求实 务进 和谐

第六条:协会名称:汽车协会。

第七条:指导老师:马桂强

第八条:汽车协会受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及指导老师监督,实行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第二章“汽车协会”组织机构

第九条:这个积极开放又能锻炼自我的机构主要由院团委以及电信学院直接领导下的学术性专业社团。

第十条:“汽车协会”主要由本院学生组成。

第十一条:“汽车协会”组织机构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监察部部长、组织部部长、秘书部部长、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各部部长各一名,协会干事成员若干,以及指导老师一名。汽车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向分管其部的副会长负责,副会长向会长负责,会长向社团联合会负责。

第十二条:汽车协会的最高领导是会长、副会长,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有随时召开会议的权力。每周一次例会,如会长,副会都不在的情况下,各部部长也有权利召开各项活动。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汽车协会部长平等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部长权利:

1.对协会具体事务进行讨论、建议、批评、监督、解析的权利。

2.部长内如有推荐他人或自荐担任部长职务的的权利,会长可以对具体工作进行代表和保留意见的权利。

3、部长可以对及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有可以踢出成员的权利,无需任何人插手。

部长义务:

1.遵守汽车协会章程,执行汽车协会的各项决议支持和配合正副会长开展工作。

2.有推荐他人和自我批评的义务。

3.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学习成绩。

4.不断向指导老师和有经验的学生干部学习,逐步提高工作能力。

第四章汽车协会职位职责

第十四条:会长职责

1.对协会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制定协会整体工作计划

3.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4.定期召开协会会议。

5.进行表彰和奖励活动。

6.会长具有督促、检查、监督协会的工作,可以向协会提出建议。有一票罢免权。

第十五条:副会长的职责

1.协助会长做好理事会常规工作,着重抓好自己分管的各部门的具体工作。

2.指导各部长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检查部门的工作开展。

3.将各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会长汇报并及时向各部部长传达各项决议和工作。

第十六条:监察部

会议、值班制度的考勤工作。负责收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等。

第十七条:组织部

1、负责促进和完善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

2、负责协会活动会场的纪律。

第十八条:秘书部

负责协会器材和档案的管理工作还有全体工作的计划和总结,会议记录,协会文件的书面记录、整理、存放。

第十九条:外联部

1、负责与学校其他部门沟通及联系,对外宣传协会。

2、负责与兄弟学校的相关社团或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本校社团进行联谊,举办相关活动。

3、积极筹备协会各项活动所需经费。

第二十条:秘书部

协助会长完成一切事物,正副会长不在由秘书部部长一人主持一切事物

第二十一条:宣传部

1.负责本协会一切宣传活动,包括宣传板、制作横幅、海报等。

2.协会有重大活动时,负责进行宣传工作并为活动做好一切准备。

3.负责协会搞完活动后的总结和宣传。

第二十二条:协会指导老师

由电信学院汽车专业老师构成,负责指导学生学习、实践、手工制作以及参赛等活动。

第五章汽车协会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汽车协会”全体成员必须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我院指定的各项政策,并积极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不得损害社团的公共财产、名誉,协会成员应以高度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会员入会程序

1、 对汽车有浓厚的兴趣,并志愿相互学习和交流,有志拓展知识面,提高汽车认识和审美观。

2、能保持热情并有一定的责任心,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3、服从协会的统一安排,配合协会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优先获得协会服务权。

4.对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二十六条:会员在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时必须佩戴团徽

第二十七条:协会活动

1.组织参观各类汽车展览。

2.组织参观汽车4S店参与简单的维修工作。

3.开展汽车知识讲座。

4.汽车知识大赛。

5.根据会员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

第二十八条:协会工作计划及总结制度

1.协会应积极向领导部门按时上交工作计划,申请和总结。

2.临时开展各项活动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且上交有关材料。

3.各干部在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时应上交申请和总结。

第二十九条:协会工作及活动制度

1.协会应结合我院主管部门工作进行正常有序的工作并且规定每学期在我院及社会搞有益于广大师生和社会的活动。

2.在本社团活动中如有不遵守纪侓不服从调遣或多次未参加活动的会员经理事会讨论按情况作出相应处分,情况严重勒令退会。

3.如有严重影响协会形象的会员应给予批评或勒令退会。

4.对积极参加协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协会给予适当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5.例会期间会员必须全勤,旷会累计三次者根据情节提出批评或劝退;例会、值班、活动、请假、迟到累计五次,工作笔记不交三次者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

6.退会时需交1000字退会申请,一式两份,不交者给予通报处分,后果自负。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社团会费由秘书部部长管理,会长和副会长及各部部长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经费开支实行定期公开制。

第三十二条:协会个人或部门在工作期间购买相关物品时必须由会长写申请签字,并出示发票方可支付经费。

第三十三条:经费的使用

1.举办各种活动所需经费 。

2.协会购置必要的各种器材,书籍所需经费。

3.各种活动中获奖人员优秀干事及优秀人员的奖励。

4.协会决议的相关支出等。

第七章终止程序集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的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展开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本届结束后的协会剩余财产,在院团委社团管理部的监督下由会长转交给下一届会长。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随时接受校团委学院社团管理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协会所有。

                                                                              汽车协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