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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协会章程

总纲

电子协会全称甘工学院电子爱好者协会,成立于2001年5月24日,指导老师(谢江龙、周小军),是我校(学生)在共同的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结合在一起,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

本协会挂靠电信学院共青团委员会,是以电信学院为主体,面向全院电子爱好者的学生社团组织,由校社团部直接领导。协会以实事求是、开拓创新、锻炼自我为宗旨。推广和发展电子技术,培养会员的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强化会员的动手能力,以配合课堂教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激发学习兴趣,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本着“为学校教育服务,为学生成才服务”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其在第二课堂中的积极作用,丰富和发展他们的兴趣、爱好、专长,从而提高全面素质,努力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争创一流社团,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

第一章

一、会员

第一条、本协会每年招收一次新会员,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专长,申请电子协会。申请加人电子协会学生,必须承认该协会章程,并根据要求,经考察或其他方式选拔合格后,填写《电子协会会员登记表》后,方可成为本协会正式会员。

一、入会基本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表。

2、由协会干部审核批准通过。

3、交纳会员费。

4、确定为会员,办理会员证。

第二条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加入本协会

1、受院(系)纪,党(团)纪处分(警告以上)者;

2、以协会名义从事损害协会名誉的活动;

3、一贯自由散漫,道德水平低下者;

4、参加本协会后,自动退会或被协会除名,现重新申请加入者。

第三条、被正式录取后,会员交纳会员费及一寸彩照三张,并填写有关表格。

第四条、本协会会员档案送院社团部存档,在各种活动中得奖和年终被评选为优秀会员的,记入个人档案。

第五条 会员在自动退会或被协会除名后,须交还会员证,会费一律不退回。

第二章

一、会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参与协会会议,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2、改选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享有对本协会一切决议和工作的询问、建议和评论的权利。

第二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维护协会声誉,参与协会会议;应当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并在

中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完成协会所交的任务;向广大同学宣传协会活动;为协会提供作品,介绍经验。

2、有爱护本协会财产,维护本协会名誉的义务;

3、发挥自己的专长,热心帮助同学,服务教学、科研,奉献社会。

4、要定期足额交纳会费,确有特殊困难,经协会研究也可以免交会费。

第三条协会会员有退会的自由,协会会员要求退会,必须向协会组织部递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由协会干部决定除名。

第四条 对于有违法、违背社会公德、违犯校规校纪行为的会员,电子协会有权对其除名。

第三章

一、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协会例会,协会例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1、查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协会的日常工作;

3、通过重要决议;

4、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

第二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各部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以上负责人全部按院学生干部选拔办法民主选举产生,各部门会员若干名,由部长指派协助其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条、协会日常活动决议由正式在任干事团队例会讨论决定。

第四条、协会分以下六个部门:

技术部、组织部、宣传部、助理部、人力资源策划部及监察部。

第五条、本协会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的做好各项工作。对工作敷衍塞责,严重影响或破坏协会正运转和发展的成员,协会会长、副会长及理事会有权进行组织调渡、降职或纪律处分,并记入社团部个人档案。

第六条、本协会成员须服从组织的安排,受降职或组织调渡后,须交还原会员证,换取新会员证

第四章

一、纪律

第一条、本协会处分分为警告,留会察看,除名三种。

第二条、因故不能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应事先向各部部长提交书面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凡未向部长提交请假申请,不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或会议三次(包括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并记入社团部个人档案。

第三条、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会议,未经允许随便讲话或做与活动、会议无关的事情,造成不良影响的,协会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并记入社团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未经许可携带非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会议,经批评未及时改正的,做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作留会察看、直至除名。并记入社团部个人档案。

第五条、对败坏协会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协会章程的会员,协会有权对其做除名处理,并记入社团部人个档案。

第六条、对不按时办理每学期的会员登记、注册手续或交纳会员费的会员,协会有权对其作自动退会处理,并记入社团部个人档案。

第五章

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为

会员交纳的会员费;

第二条、本协会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由本协会财务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并接受社团部有关部门监督。

第三条、本协会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各种日常开支。

第四条、本协会成员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会长或副会长申请,经同意后,执购物发票,由会长或副会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五条、若一次性开支超过10元(包括10元)的,须另外征得会长的同意。

第六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报销:

1、开支前未事先申请或申请未征得会长的同意;

2、无购物发票,或在购物发票上涂改的;

3、购物时无证人陪同的;

4、开支金额高于申请报价的;

5、出外联系事宜的来往车费;

6、购物时的来住车费;

7、不是专门为协会而作的开支。

第七条、本协会各成员要节约经费的开支,共同抵制、揭发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于利用职务之便,在购物过程中获取回扣或变相回扣的行为,一经查实,开除会籍,并记入社团部个人档案。

第六章

一、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会员证正面为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会员证字样,上附会员照片,会员号,职务等。

第二条、会员证经院社团部盖章,注册后,承认其会员资格。

第三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他人使用。

第四条、会员证遗失须立即向协会理事会申请挂失,补办手续,另收工本费。

第五条、未作每学期一次的会员登记、注册手续的以及自动退会或被除名处理会员的会员证无效。

第六条、会员被调动或升降职变动后,须交还原会员证,领取新会员证。

第七章

一、协会的活动

第一条、本协会由协会负责人组织各种会议和活动,通知海报由协会宣传部负责。

第二条、本协会的各类活动须严格遵守学院社团部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协会组织活动及会议前须事先写好详细的活动(会议)计划。

第四条、本协会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人力资源部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干部每学期开学初写好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部,接受校团委或社团部的考核。

第八章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的各项比赛,活动可设立物质、精神奖励政策,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获得奖励的会员,根据情况可考虑记入社团部个人档案。

第二条、本协会年终评选一次优秀会员,上报社团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可享受相关奖励政策。评选采用会长、副会长确定名额,再进行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会员,可考虑评选优秀会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本协会活动,会议的;

2、为本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且确实起积极因素作用的;

3、以本协会会员的名义参加各种电子类的比赛获奖,为协会争得荣誉的。

4、对本协会发展有其它杰出贡献的。

第四条、凡有违反本协会章程行为的会员,一律不能被评选为该年度优秀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会员,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并享受相关奖励政策,评选由协会干部推荐名单,经会长、副会长审核同意后进行全体会员民主投票选举后产生。

第九章

一、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经协会会员例会讨论通过,经校团委、社团部核定批准生效。

第二条、本章程修改权归会员例会,解释权归电子协会。如与上级有关制度相抵触的,服从上级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章程即日起生效。

二、附:协会各部门人员职责

会 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

副会长:协助会长搞好协会日常工作,并直接负责各部门工作。

助 理:协助会长处理日常事物,协助协会其它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建议、策划开展活动,管理协会财务及活动总结等文书工作。

技术部:保证校内外各次义修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所接日常电器的检修,负责技术资料收集,积极实践、研究新的科学知识并向广大会员传授维修理论知识和提供动手实践的机会。

宣传部:主要负责电子协会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如海报、通知、宣传板的制作等。

组织部:协助协会宣传部宣传本协会活动开展的情况,负责编写每次活动的总结。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本协会考勤及《章程》工作,并严格做好纪律、惩罚事项等。

监察部:主要负责协会内部每个人的考勤及纪律。

                                                                              电子协会

                                                                           二O二O年十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