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本会高举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传承弘扬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崇德精技,乐业修身”的校训精神,引导和带领广大同学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青年。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听取、收集同学们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求职择业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在维护全体同学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少数民族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
(五)加大同兄弟高校学生会的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共同成长进步;
(六)在坚持政治正确的前提下,发展同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七)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五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甘肃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甘肃省学生联合会。
第六条学校明确一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凡取得本校学籍,并拥护本会章程的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在校学生,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参加相关会议的表决权。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四)自觉树立和坚决维护本会声誉;
(五)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自觉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十一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议,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五)提名并通过学生会专职秘书长人选;
(六)讨论、决定应当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领导机构,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成员不超过五人,设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主席团内部实行分工负责与集体决议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三)领导、协调和监督各院学生会以及校学生会各工作部门的工作,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
(五)批准任免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六)讨论决定应当由主席团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校学生会专职秘书长有权且应当列席主席团会议。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五条各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的指导,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院学生会的领导机构,由各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各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负责审查和决定各院学生会的工作,选举产生院学生会领导机构,其建制可参照校学生会的相应规定并结合各院的具体情况。
第十七条各院学生会应当认真执行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并对校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各院学生会接受所在院系的党委领导、团委指导,配合所在院党、团委(总支)组织开展各种具体工作,并通过校学生会工作会议向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十八条班级委员会是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本班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受院学生会指导。
第十九条校学生会对二级学院学生会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二级学院学生会,授予“优秀学生分会”称号。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一条本会活动经费每学年由学校拨付,由校团委统筹管理,用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从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学生会章程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总 则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 9号)文件、《中华全国学联章程》和《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条件
1.具有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生。
2.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校和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须为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二、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学院团总支推荐,经各学院党支部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确定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主席团选举办法
一、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大会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应将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代表作出介绍,并接受有关咨询。
四、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由5名成员组成,选举采用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
五、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总支推荐,经学院党总支同意,经第三届校学生会常委会同意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并报请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复确定5名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组的意见后,研究确定主席团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对每位主席团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或不赞成,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代表填写选票时,表示赞成的,在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〇”;表示不赞成的,划“×”;表示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对候选人不赞成并另选他人,在选票另选他人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另选人必须为我校在校在籍注册学生),并在该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O”,同时否决相同数目的原候选人。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碳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书写不清楚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八、主席团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一次。
九、大会选举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由总监票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选举结果时,分别按当选委员的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大会选举投票的票箱设在会场。投票时,先由监票人投票,再由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一、大会选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人负责对分发选票、投票和计票等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十二、大会选举设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人员中指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三、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也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委员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联发[2017]9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批准,于11月7日召开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一、大会主题和主要任务
(一)大会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团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学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勇担大任,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在新时代伟大征程中、在发展实践中、在“双一流”建设进程中,奋发成长成才、谱写青春华章、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总结第三次学代会以来的学生会工作,讨论并提出学生会未来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0年11月7日
(二)地点
图书馆5楼报告厅
三、会议日程
(一)会议名称:预备会议
1、全体会议
(1)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通过大会议程(草案);
(4)审议大会主席团成员、执行主席名单(草案);
(5)宣布代表分组名单;
(6)宣布大会会议须知。
2、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1)通过大会主席团议事规则(草案);
(2)通过大会日程(草案);
(3)通过大会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4)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二)会议名称开幕式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2、介绍与会嘉宾;
3、宣读贺信、贺电;
4、学习习近平给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贺信;
5、学校领导致开幕词;
6、团市委领导讲话;
7、合影。
(三)会议名称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
1、听取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关于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四)各代表组会议
1、学习领导讲话精神;
2、讨论学生会工作报告;
3、讨论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4、讨论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草案);
5、讨论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6、讨论学生会主席团人员名单;
7、讨论中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五)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1、听取分组汇报;
2、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3、审议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4、审议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5、审议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草案);
6、审议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7、审议提交大会表决关于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六)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
1、通过第四次学生会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2、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3、宣读关于通过学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4、通过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5、通过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6、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员名单;
7、宣布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草案);
9、选举第四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10、宣布选举结果。
五、闭幕式
1、宣读倡议书;
2、致闭幕词;
3、全体起立,奏(唱)《团歌》;
4、宣布大会闭幕。
宣传报道链接
我校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胜利召开(http://www.gipc.edu.cn/info/1131/8599.htm)
现场图片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
总 则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 9号)文件、《高校学生代表大会规则》、《中华全国学联章程》和《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我校现有在校生8856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的原则,经校党委和团省委批准,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确定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94人。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本次学代会共有8个选举单位(每个学院为1个选举单位),各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
二、学生代表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生。
2.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校和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须为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学生代表候选人产生程序
(一)、学生代表候选人由各学院团总支推荐,经各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确定为学生代表候选人。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选举单位组织基层班级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保证参与的数量和比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各选举单位对班级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和汇总,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通过等额选举的办法,以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本次主席团候选人。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向筹备工作组报送经本单位党总支审批过的学生代表名单。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
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以及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指导管理责任若干规定(试行)》(中青联发〔2020〕4号)和《关于印发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甘工院党发〔2020〕1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更好的服务我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依据《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由学生代表为主组成,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三条 述职评议时间为每学期期末,述职评议对象为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评议会从日常考核和总结述职两大部分对述职人员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日常考核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总结述职包括述职报告和述职答辩两个部分。
第二章 日常考核
第五条 日常考核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负责,对学生会工作人员工作期内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评议会进行评议。
第六条 政治态度方面: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热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
第七条 道德品行方面: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道德高尚,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爱校荣校。
第八条 学习情况方面:
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异,学习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积极参加各类竞赛以及科研活动。
第九条 评奖评优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
关心学校发展,热心服务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积极反映同学关系,各项工作任务和活动完成情况良好,成效显著,成果丰富;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认真负责,具有较强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新见解、新方案、打开工作新局面。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
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有关工作要求,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严于律己,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服务本色,杜绝官僚作风。
第三章 总结述职
第十二条 总结述职包括述职报告和述职答辩两个部分,于每学期期未进行。学生会工作人员需向评议会提交述职报告,并进行述职答辩,评议会听取述职答辩并对述职报告进行审议。
第十三条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内容应全面规范,包含以下内容:
(一)述职人员任职期间思想素质表现。
(二)述职人员的道德实践品行。
(三)述职人员学业表现。
(四)述职人员履职情况及工作开展成效。
(五)述职人员自身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的措施和未来工作展望。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答辩应紧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主线,答辩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
第四章 述职评议结果
第十五条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总结述职后将由评议会给出述职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共分为优秀、胜任、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议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视为通过述职评议,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将由评议会提出相应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将再次进行评议,再次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将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发文作免职处理,并取消校学生会评优资格和综测加分。
第十六条 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工作人员将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发文表彰。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各学院学生会可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并报校学生会备案后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校党委指导学生会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学校“三全育人”工作大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2020年1月16日校党委听取并审定通过了《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
2、2020年10月10日校党委审核通过了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3、2020年10月21日校党委研究并通过同意召开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
